关于修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合同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务处 2021-08-31

各单位:

根据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25日发布的讯字〔2021〕44号《采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校财字〔2021〕2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十三款:采购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需签订合同。修订为:采购金额在10000元及以上的,需签订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