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财务处 2023-07-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调整事项,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财务预算管理规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资金审批权限》(2022年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所有由学校教育经费支出的部门预算或项目预算(科研项目经费的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预算调整要求

第三条 年度预算总额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增加。

第四条 加班就餐费,业务招待费,部门活动费,课酬费(讲座费、评审费等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相关科目除外)、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预算原则上不允许调增。

第五条 除第四条费用预算外,各单位在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不同费用名称,同一费用类型,费用间可适当调整。例如:低值易耗与办公费、低值易耗与维修费、会务费与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与差旅费,车辆费与差旅费、办公费与宣传费等。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相关科目不允许调至非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相关科目。

第六条 不同项目之间的预算不可以互相调整。

第七条 项目结项后将及时关闭,如预算尚有结余则不可另做它用,划归学校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 上述第三条、第四条确需调整的,原则上只能在年中预算调整中提出申请。

第九条 每年8月召开年中预算调整会,各单位根据预算使用情况并结合秋季学期的预测数据,向财务处提交年中预算调整申请表。跨年度项目预算调整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一般为项目周期过半后为宜。

      第三章 预算调整流程

第十条 申请预算调整,需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预算调整申请单》(附件1),需写明申请单位、部门预算或项目预算、项目名称、项目代码、调整科目、调整原因、调整金额等关键信息。

第十一条 预算调整审批权限

分管联系校长为2万元以下(不含),校长为2万元(含)-10万元(不含),董事长为10万元及以上。

第十二条 预算调整审批流程

(一)年中预算调整,按照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及如下流程执行:

发起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长→财务管理委员会(财务处汇总各单位数据后集中上会)→校长→董事长→财务处(预算调配)。

(二)临时预算(含跨年度项目)调整,原则上按照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及如下流程执行:发起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长→校长→董事长→财务处(预算调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为预算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妥善做好预算管理和使用,尽量减少预算调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